“推诿扯皮”要不得——二论如何落实董事长“三不”讲话精神
Published:
2025-06-27
“推诿扯皮”现象要不得
——二论如何落实董事长“三不”讲话精神
文| 李学山
蔡依超董事长反复强调,对于工作上的事情,绝对不允许推诿扯皮,尤其是管理人员,更要如此。
什么叫“推诿扯皮”呢?
所谓推诿扯皮,就是指在一个团队里,遇到棘手的事情时,团队成员相互逃避、推卸,不肯主动担当,造成责任悬空的现象。其主要表现是:面对困难任务时,往往以“这事不归我管”为由拒绝承担;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,你怪我我怪你,相互甩锅,而不是想方设法共同解决;对于上级要求的需要限期完成的任务,以“需要请示”和“需要其他部门配合”为由久拖不办;对跨部门协作的工作,故意设置障碍,或敷衍应付。
为什么会造成推诿扯皮现象呢?主要问题恐怕开始出在管理机制上。
比如,岗位责任制是否存在出现职责边界模糊不清的情况?一味的强调工作配合,而不是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或个人,就容易造成“都管都不管”的“灰色地带”。其次是考核机制存在缺陷,绩效指标并未与责任挂钩,干多干少一个样,谁还愿意积极主动呢!再次,是文化氛围存在消极影响,很多领导喜欢“鞭打快牛”,总是喜欢“让能者多劳”,对那些业务不精,懒惰低效的人往往不安排他们什么重要工作,目的是好的,无非是想着把工作干得漂漂亮亮,可是往往事与愿违,因为人的精力毕竟有限,干的事情越多,出现差错的机率也就越大,如果奖惩机制缺乏公平公正性,缺只盯着差错不放,员工中自然就会形成“多做多错,少做少错,不做不错”的心态,试问谁还会主动担当呢?所有这些都是管理者自身的问题造成的,或者说激励制度层面本身存在缺陷,导致责任不清、推诿扯皮现象发生。
既然找到了问题的症结,我们完全可以找到破解之策。
一是明确职责边界,避免交叉负责,消除责任盲区。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,该追责的就要追责,绝对不能搞处理一大片,搞捆绑株连。
二是跨部门工作要划定流程图。明确部门分工和责任人,限定完成时限,防止“踢皮球”。
三是设立红黑榜,定期公示,严格奖惩,并于晋升评优挂钩。主动担责,完成好的红榜表扬,完成差的黑榜警示。
四是定期召开跨部门协作复盘会。用头脑风暴法不断优化工作流程,而非简单的追责和指责。
当然,解决推诿扯皮的工作经验方法还有很多可以借鉴学习,但我认为最根本的还是需要两手抓,一靠制度设计,二靠文化塑造,采取双管齐下的方式,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推诿扯皮现象,将其成功转化为团队的主动担当。
(李学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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